衡阳师范学院事业编制辅导员

宣讲会时间:2021年05月11日 14:30

所在学校:湖南大学

宣讲会地点:复临舍101报告厅

单位需求

一、招聘原则

(一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;

(二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
(三)坚持工作需要、人岗相适,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
(四)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;

(五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(六)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参加报名: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;

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
4.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

5.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三、招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

此次招聘岗位2个;招聘计划10名,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。(详见附件)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发布信息

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http://rst.hunan.gov.cn/)、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(http://rsc.hynu.cn)面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
(二)报名

1.报名时间

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3日(上午08时30分-12时00分,下午14时30分-17时30分)

2.报名方式

采取网上报名方式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,具体报名流程如下:

①应聘人员登录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,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,材料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)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中共党员证明(含预备党员)、学生干部工作证明。符合放宽条件的应聘者还需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(加盖工作单位公章)。

报名系统网址:

http://rszp.hynu.cn:8888

②应聘者在完成系统报名后需填写附件2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,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hynursc@163.com(邮件名称为“毕业学校+所学专业+姓名+应聘岗位编号,如:北京大学+计算数学+张三+辅导员①”),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。

3.相关要求

应聘人员的学历(学位)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(学位)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。以上学历学位证书(学历认证)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,则取消应聘资格。

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,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。

(三)资格审查

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
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于2021年5月18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。

(四)考试

1.开考比例

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:1。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,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,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、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。

2.考试方式

采取笔试、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(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,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%,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%)。

笔试: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。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,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,总分100分。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,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,取消招聘计划。

面试: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,按岗位招聘数1: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,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、语言表达、应变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等,总分100分。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,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,取消招聘计划。

应聘人员参加笔试、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,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。

(五)体检与考察

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,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)排名先后,按岗位招聘数1: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。

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,主要考察遵纪守法、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
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,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。

六、聘用及待遇

经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,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。

咨询电话:0734-8486660(学校人事处)    

举报电话:0734-8486611(学校纪委监察处)

七、附件

1、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一览表http://rsc.hynu.cn/system/_content/download.jspurltype=news.DownloadAttachUrl&owner=1409593277&wbfileid=23670342、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http://rsc.hynu.cn/system/_content/download.jspurltype=news.DownloadAttachUrl&owner=1409593277&wbfileid=23670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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